思林杰(68811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国 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 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及分支机构。 1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担任召集人的独立 董事应为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