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电缆(002300) -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 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