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601218)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王世璋,于 2020 年 11 月起担任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世璋先 生、陈莹女士、陆文龙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世璋先生、陈莹女士、陆文龙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