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3001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查意见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 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候选人曹爱民先生具备《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曹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2、独立董事候选人曹爱民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