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就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崔萍、独立董事魏佳眉、董事蔡 旻辰三名成员组成。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崔萍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 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 及制度的要求。 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崔萍、黄华庆、陈波。任期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