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魏佳眉)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佳眉)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魏佳眉作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 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2024 年本人任职以来,公司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 况如下: | 独立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本年应参 | 亲自 | 以通讯方 | 委托 | 缺 | 是否连续两 | 出席股东 | | 姓名 加董事会 | 出席 | 式参加次 | 出席 | 席 | 次未亲自参 | 大会的次 | | 次数 | 次数 | 数 | 次数 | 次 | 加会议 | 数 | | | | | | 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