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000721) -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报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李秉祥作为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 守,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 序号 | 自查事项 | | 自查结果 | | --- | --- | --- | --- | | 1 | 是否为"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 □是 | ☑否 | | |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 | | 2 | 是否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 | □是 | ☑否 | | | 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 | | | | | 女"; | | | | 3 | 是否为"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 | □是 | ☑否 | | | 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 | | | | 子女"; | | | | 4 | 是否为"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 □是 | ☑否 | | | 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