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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嘉寓(300117) -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Jiayu Jiayu (SZ:300117)2025-04-18 16:16

由于上述回函较少,我们无法通过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鹏盛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1、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一)函证审计程序受限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38,753.85 万元,发函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