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30061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鹏、丁 晓明、李远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安靠智电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刘鹏、丁晓明、李远扬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5-029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1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