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股份(30111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艳)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何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认真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 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 情况如下: | | | 出席 | 现场出 | 以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 | 缺席董 | 是否连续两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