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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光股份(301118)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 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 制度的设计和规定合理,经济业务的处理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相关部门和 人员严格遵循各项制度。 2、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一套比较完 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从公司层面到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 内部控制体系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 合理保障。公司通过风险检查、内部审计等方式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 效果进行自我评价。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 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 衡阳丰联精细化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