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301118)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朱开悉先生、朱剑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向公司出具《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湖南 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在任独立 董事朱开悉先生、朱剑先生、王红艳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