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30111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红艳)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红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 光股份")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4 年 04 月 09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王红艳,196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现任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华联 瓷业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