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600071) -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