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田集团(002482)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管理办法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专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东、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以及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办法所称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 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 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 或无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