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3007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04月修订)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0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具 体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