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3007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4月修订)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0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 告。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