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4月)
第一条 为加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信 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 息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包括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 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 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