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吴通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控股"或"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吴通控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吴通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3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 7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914,498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79,999,999.62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验资费、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