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环保:国信证券关于国泰环保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国 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国泰环保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1、投资目的 5、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 金需求。 6、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 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 够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实现闲置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 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