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环保(301203)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杭州 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池仁勇先生、刘晓松先生、李东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池仁勇先生、刘晓松先生、李东升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出具 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