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环保(301203) - 国信证券关于国泰环保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系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泰谱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 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 司、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泰华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GUOTAI INNOVATION PTE.LTD、GUOTAI NEW ENERGY PTE.LTD。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国 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国泰环保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