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瑞林(60325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 (如无特别说明均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 少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在董事范围内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