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迪技术(3016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武 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各 1 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在其任职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越权; (二)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 要求; (三)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交易合 同; (四)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 益的活动; (六)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取得非法收入,不可侵占公司的财产; (七)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一)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