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迪技术(3016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4月)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武汉港迪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 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1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