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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股东能够 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平稳、有序、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议事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股东 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