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30041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1)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 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上述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变更。此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