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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隆精密(30156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白剑、陈勇、刘云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白剑、陈勇、刘云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 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白剑、陈勇、刘云不存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白剑、陈勇、刘云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