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301123) -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國浩律師事務所 RANDALI LAW FIRM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38 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300042 申话: 022-85586588 传真: 022-85586677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关于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浩津法意字(2025) 第 114 号 致: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奕东电子")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监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奕东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