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惠州仁 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对仁信新材股份回购方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