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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301535)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远"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 治理结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