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301063)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2024 年 12 月,财务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 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 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