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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300421) - 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张生德)
300421JGBR(300421)2025-04-24 12:16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本人张生德,于 2023 年 7 月起任职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 | | | 序号 | 事项 | 自查结果 | | | --- | --- | --- |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 是□ | 否 | | |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 | |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 | | | | 2 | 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 | 是□ | 否 | | | 母、子女; | | | |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 | | | | 3 | 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 是□ | 否 | | | 父母、子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