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688786) - 悦安新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在 任独立董事魏飞先生、李美红女士、曾德长先生、肖志瑜先生的独立性自查情况 和评估情况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二、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已对独立董事魏飞先生、李美红女士、曾德长先生、肖志瑜先生的任 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上述 4 名独立董事在报名 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因 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保持了高度的独立性,履职行为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