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股份(002394)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专业会计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审计部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