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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崴电子(301458) -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金融 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 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 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可采 用保证金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中,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称"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 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二章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 则,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