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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防雷(300414) -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下称"战略发展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战 略发展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的顺利 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职能为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进行研究预测,制订公司发展战略计划。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也可召开战略发展 委员会临时会议。 第二章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得少于三名董事。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应获取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战略发展委员会 可下设办事机构,办事机构人员经获准可列席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关的会议、调 阅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