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冠龙节能(301151) - 内部审计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 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 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 部门合署办公。 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设审计部负责人1名。审计部负责人对审 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 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 审计部的负责人专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 会任免。内部审计负责人如没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