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30115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合法、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公 平性: (一)公司制定接待和推广制度,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接待和推广的组织安 排、活动内容安排、人员安排、禁止擅自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的规定等; (二)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对接受或者邀请特定对象的调 研、沟通、采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