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陆洋、杨艳 波、陈国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