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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好(000007) -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本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本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职 能是协助董事会监督和核查本公司财务汇报程序、内部监控及风险 管理制度的成效,指导内部审计人员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 调。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应由具有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由审计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