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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 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冠 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书、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当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 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 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