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3011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 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从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