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远气体新增电子特气前驱体和功能性材料及配套工程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电子特气前驱体和功能性材料及配套工程项目 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 • 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 688 号武汉恒隆广场办公楼 51 层 51/F, The Office Tower of Heartland 66, No.688 jinghan Avenue qiaokou District, Wuha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电话| TEL: 86-27-88706388 传真| FAX: 86-27-88706388 www.tahota.com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电子特气前驱体和功能性材料及配套工程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释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定义的词语或简介,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作说明, 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和远气体/公司 | 指 |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所/泰和泰 | 指 |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 | 本所律师 | 指 | 本所指派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