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翔股份(3009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两名(须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在 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