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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KingShineKingShine(SZ:300903)2025-04-24 17:17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提名委员会委员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 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 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职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该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 的不得任职情形外,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 完善公司治理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