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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KingShineKingShine(SZ:300903)2025-04-24 17:17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的常设工作机构,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负责 处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与该届董事 会任期相同。公司应与董事会秘书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财务、法律、证券、企业管理等专业 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