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603315) - 福鞍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恪尽职守,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 提议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4年5月27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