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中审众环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 上市企业及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审 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 96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71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