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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002114)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LPXDLPXD(SZ:002114)2025-04-25 12:09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传真):0871-63172192 邮编: 650032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次指派杨杰群、耿春丽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 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 ...